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强化政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47 | 71 | 351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45 | 68 | 341 |
三、复试安排
3月25日(周二)上午8:00-12:00报到,资格审查,地点:JE126中文学院会议室
3月25日(周二)下午和3月26日(周三)下午,复试面试(详细安排于报到日通知)
3月26日(周三)上午10:00-11:40,复试笔试,地点SD110。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由学院留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等部分组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对初试成绩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满分各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中文学院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对考生进行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学校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复试要求
复试参与人员严守保密规范、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择优选材。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 =(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 +(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八、录取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违规处理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影像资料,以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检查。
复试完成后,各学院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排名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对拟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029-85319379(孔老师)
附件:复试名单
西安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