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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日本文化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21 】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西安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日本文化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复试录取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一)强化政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根据国家线和招生计划,确定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均为365分。复试考生人数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序号

专业名称

单科最低

(满分=100分)

单科最低

(满分>100分)

总分

1

日语语言文学

55

83

365

2

日语笔译

55

83

365

3

日语口译

55

83

365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方式:现场面试

2、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3、 复试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日本文化经济学院

四、  复试资格审查

正式复试前,复试考生需向我院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1、 资格审查范围:所有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

2、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现场审核

3、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4、 资格审查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JE426

5、 资格审查具体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8)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查完毕现场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考生须同时将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于2024年3月23日前打包发送至学院邮箱。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进行现场抽签,抽签结果决定面试顺序。

五、复试要求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三个部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2、 考核形式:现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提前20分钟到达候考室等候。迟到10分钟者不得进入复试。

3、 评分维度: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学术口语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学识的广度与深度;

(2)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满分20分):听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语音语调。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七、录取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两门专业自命题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可于复试结束后次日(25日周一)到校医院体检。

八、违规处理

在复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立即终止其复试,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九、监督和复议

学院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影像及纸质资料,以备复议考生申诉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工作督查组的检查。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9071

学院邮箱:riyuxi@xisu.edu.cn

 

附件:《西安外国语大学日本文化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名单》

 

 西安外国语大学日本文化经济学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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